政府采购供应商声明及承诺
本供应商响应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供应商明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愿提交的文件证明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供应商权利、义务。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本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资料内容如有变动(包括年审记录),将向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要求,如不提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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